根据工作需要,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高校辅导员,招聘名额10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优秀,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在大学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且担任过班级(含)以上学生干部。
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组织管理、文字及口头表达、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
5.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在合格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持有效外语成绩(TOEFL 80分以上,或IELTS 6.0分以上),或有在国(境)外学习进修一年以上的经历。
6.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16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所获得的本科学历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
7.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27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8.专业不限。
9.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10.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11.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或相关岗位的。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17日止。
应聘人员登录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管理系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按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提交,在线打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并在面试时提交学校现场工作人员。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于1月20日通过公开招聘管理系统对外公布。
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还需通过学校资格复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附件),并在1月22日17:00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书面资格初审核查。
(三)岗位指标调整
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笔试、实习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1月23日(星期六)。
2.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于1月22日(星期五)9:00-17:30间到学校机场路校区综合教学楼102教室(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接受面试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准考证,接受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并附本人求职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TEM-4 、CET-6 、TOEFL、IELTS、国(境)外学习进修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及复印件;
(5)往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研究生所学课程的全部学习成绩,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6)学习期间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包括自述、答辩等环节。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在分数合格者中,按照1:5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选比例不够1:5的,按实际发生数进行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 9:00—11:30;笔试地点:机场路校区综合教学楼,具体试室安排届时见综合教学楼前考场分布表。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参加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职业知识(含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等要素。考察范围为:时事政治,语言与行政能力,逻辑推理,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常识(政策法规、职业教育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及辅导员工作实务相关知识和方法。题目类型分为客观题目(60分)和申论(40分)等部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人员中,根据以下计算办法确定参加实习考察人选: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4.参加实习考察人选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实习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实习考察)。笔试成绩及确定参加实习考察人选将于1月27日(星期三)前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上公布。
5.笔试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附件),在1月29日17:00前送学校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三)实习考察
实习考察人员须参加由我校安排的为期10天的轮岗实习(实习考察安排在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25日期间,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参加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核的依据。
实习考察结束后由学校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按100分制打出实习成绩,计算平均成绩到小数点后1位。根据实习考察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实习考察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4月8前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上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事项(含体检人选、时间和地点)于发布实习考察成绩时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上公布。
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由学校统一领取,无需个人自取。
(二)复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公布体检结果的3个工作日内填写《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核查申请表》(附件),向学校人事处提出复检要求。学校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医院由学校指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学校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实习考察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应聘资格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按实习考察成绩和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者,经学校批准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招聘管理系统及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未按时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等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未委托任何校外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咨询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徐老师、杨老师(020-86123145)
学生工作处联系人:郭老师(020-86124396)
监督投诉:
纪检监察处联系人:薛老师(020-86124572)
原标题: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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