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对高层次及紧缺岗位人才的需要,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学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1名高中教师。为保证选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聘主要面向河北师范大学及教育部认定的相关优势学科和专业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围绕满足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岗位人才的需求,并贯彻公正、公平及质量优先的原则,在县招聘办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唐县201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后出生);
(七)在唐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教师及特岗教师不在本次选聘范围。
(八)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同时,选聘工作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三、公告发布
2015年11月10日至16日期间,通过唐县政府网站及唐县电视台对外发布选聘公告。
四、报名办法
(一)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8日9:00-17:00。
(三)报名程序:在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岗位需要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5张。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唐县201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招聘办公室负责填写《唐县2015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花名册》,对应聘人员当场摄像。并按物价财政部门规定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考务费100元。
(四) 2015年11月21日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五)2014年已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带相关证件进行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根据报名人数,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是否设置笔试环节以及笔试成绩是否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重要依据等。考试前,报考人数少于报考岗位数时,适当在专业之间调剂岗位计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教法、教学案例分析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