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通知】2015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聘38人公告

发布者:jczx发布时间:2015-11-11浏览次数:201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是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山东外贸职工大学组建而成的普通高职院校,是隶属于山东省商务厅的一所公办学校,是山东省最早从事外经贸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院在青岛和泰安两地办学,主校区位于气候宜人的青岛,泰安校区座落于风景秀丽的泰山脚下。

学院现开设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等25个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学院立足外经贸行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秉承“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以创新上水平”的办学理念,依托行业和区位优势,形成了鲜明的“外”字办学特色和较强的办学优势,紧紧围绕山东省外向型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求,着力培养“人文素质高、外语水平高、专业技能强”的外向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 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9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其中专业以最高学位为准。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网站(www.sdw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组织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附件2《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个人详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sdwmzp0577@126.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名称”(如:应聘教师10、王一、经济学专业)。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报名材料一经学校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起7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 0532-55761059

联 系 人:武老师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 编:2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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