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都需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简化程序的岗位(面向博士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招聘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何老师 赵老师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 泰山医学院人事处
邮 编:271016
电 话:(0538)6229961
E-mail: tsyxyrczp@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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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泰山医学院).xls
泰山医学院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