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学校批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岗位职责

1.推进学校与国(境)外高等院校、学术及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2.组织申报各类国际合作平台、引智基地;

3.邀请海外长、短期专家、学者来校交流;

4.聘任和管理外籍教师;

5.聘请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我校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6.组织申报各类师生出国(境)交流访学项目;

7.涉外学术会议的审批管理;

8.师生出国(境)事务的审批管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招聘岗位

岗位一:俄语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俄语交流能力。

岗位二: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英语交流能力。

4.年龄28岁以下,身心健康,为人诚实正直,乐于奉献,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责任感强;

5.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文字功底扎实,能全身心投入工作,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6.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及沟通和协调能力,熟练掌握信息化管理及办公自动化技能;

7.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四、提交材料

1.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合同或单位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5.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材料;

6.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五、相关说明

1.劳动合同制人员合同聘期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聘期结束考核优秀可晋升初级人事代理。

2.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办理校园一卡通和图书借阅证,待遇和聘期管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周老师17765091679

简历投递:mengzai.zhou@fsg.com.cn(备注姓名+岗位名称)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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