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为我院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储备人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其中:
1、博士研究生(15名):研究、医师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自主招聘计划表》。
2、硕士研究生(27名):医师、护理、技师、制剂等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自主招聘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国内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具有国(境)外院校教育经历的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应届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附表要求为准。
5、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3月31日)。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情况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30日(博士接受全年报名)。如有岗位空缺需进行校园招聘,以各学校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
电脑网页登录端: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lJua1B5VElzWmxm?_w_tencentdocx_form=1
请将相关证件资料以PDF文件附件形式上传至报名表,要求所有证件材料必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内容排列顺序为:①身份证②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③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④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⑤第一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岗位所需资格证⑦医师规培证(岗位无特定要求的不上传)⑧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应聘人员条件不符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所有符合岗位条件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博士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百分制)
笔试重点考核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百分制)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若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试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两项加权分数为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的形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安排。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短时间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形成缺额,不再予以递补。
(七)聘用
我院对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或者应届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其他事项说明
1、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限制的,请注明专业方向。
2、学籍验证报告和学历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
3、自主招聘工作的进展安排、通知等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http://www.sxatcm.com/)公布。
4、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4号陕西省中医医院人事处(北三楼人事处1室)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29-87252512
附件:陕西省中医医院2022年度自主招聘计划表(3.17).xlsx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