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凡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派遣制教师101名,其中小学教师95人:语文36人、数学20人、英语8人、音乐10人、体育8人、计算机2人、科学1人、美术10人;中学教师6人:语文2人、政治2人、地理1人、化学1人。详见《2020年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5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5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以放宽到37周岁以下(1983年12月53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4.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在学信网查到,非在读研究生);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相符或相近;
5.中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在学信网查到,非在读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
6.具有中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7.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8.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录取上岗后再考证,并在一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此类人员应如实报名,待通过笔试后,将根据其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判别是否符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相关政策,如不符合政策要求,将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向下递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http://www.noahjob.cn/s/22774(电脑端)
http://m.noahjob.cn/s/22775(移动端)
报名时间:12月5日9:00至12月11日12:00
缴费时间:12月5日9:00至12月11日17:00
报名咨询电话:0311-67362221(工作日9:00-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即默认诚信报名,并参照《2020年石家庄市新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公告》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将通过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在学信网上审核考生的毕业院校、学历、学制、专业、年龄等信息,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环节提交的《教师资格证》编号等信息等进行网上审核。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网上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即报名通过,具备参加笔试资格。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招录人数,根据报名情况补充到其他岗位招录人数中。
(三)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2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助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公告及《笔试准考证》。
五、签订合同上岗
1.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并派遣至新华区各学校。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3.在办理录用手续期间,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被录用人员与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金石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其档案转入,由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金石分公司为其管理人事档案、负责调整工资、职称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
六、薪酬待遇
派遣制教师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报酬每人每月为2836.86元(含“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费用)。试用期满第一年本科学历报酬每人每月为3186.63元、(均含“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费用);第二年本科学历报酬每人每月为3469.76元(均含“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费用),第三年本科学历报酬每人每月为3752.64元(均含“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费用),第四年本科学历报酬每人每月为4139.24元(均含“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费用),第五年本科学历报酬每人每月为4446.66元(均含“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费用)。被派遣教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的业务培训机会,对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荣誉称号或教育科研部门评选的优质课、科研成果奖励的被派遣教师,报酬相应提高,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
http://www.shiyebian.net/xinxi/3615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