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想时间:2024-09-19

    为全面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硕士研究生开题审核工作,加强硕士生培养过程管理,学院拟对2023级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开展开题审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形式

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含个人汇报和专家提问。每生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二、考核组织方式

开题审核专家组由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副教授以上及相当职务专家不少于5名)。此外,另设一位秘书,做好答辩通知、记录、统分、提交纸质材料等相关工作。

三、考核时间

10月底前完成

四、考核对象

修满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

五、考核分组

具体分组由导师自行安排,各专业方向成立符合要求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方向考核工作。各专业方向成立由至少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组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审核工作。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药学一级学科1007开头各专业)、药学(105500)专业学位研究生、制药工程(086002)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分别考核进行分流淘汰。

六、考核前准备

1.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审核表》,本人签名,导师评价并签名,在相应模块内填写评审专家和秘书信息,纸质版统一交给各组秘书;

2.PPT报告;

3.研究生需提前在研究生系统内提交开题申请,申请时间与考核时间间隔不少于7天;提交申请后,经导师、学院审核,未通过学院审核的研究生无法参加考核。

七、考核结果

开题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根据学校《中国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第一次考核通过的比例不高于本学科人数的85%(按成绩排序,通过数只舍不入)。对于第一次开题审核评议暂缓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后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第二次开题审核或参加低年级开题审核;第一次开题审核评议不通过者,可参加低年级开题审核。硕士生两次开题审核仍未通过者,予以退学。开题审核通过后,若论文选题有重大修改,则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开题。

八、考核后纸质提交材料

《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审核表》一份。

九、考核后系统提交相关事项

考核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系统提交《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审核表》扫描版。未按要求提交的,学院无法审核,后果由研究生本人自负。

十、其它

1.硕士研究生因出国、外地联合培养和出差等原因无法参加现场面试,征得本考核小组同意后,可采用视频方式参加开题审核评议。

2.无法参加考核者需参加低年级考核。

3.硕士研究生开题答辩时间与毕业时间间隔至少1年。

4.本办法由医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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