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6年博士招生复试方案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研内字【2016】8号)文件有关规定和《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方式和内容进行。
一、具体复试的方式和内容1.复试方式:
每位考生需准备8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
2. 各项考核内容及要求:
(1)综合素质考核
该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内容;以及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复试小组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2)业务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素质,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实践技能相关知识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业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80%。
(3)外国语考核
考察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外国语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外国语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20%。
二、复试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1. 业务考核成绩和外国语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复试成绩。复试结果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业务成绩×80%+外语考核成绩×20%)×50%。将根据学校各专业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专业排序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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