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5年博士招生复试方案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海大研字【2008】1号)文件有关规定和《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方式和内容进行。
一、具体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每位考生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
包括:(1)自我介绍 8-10分钟
(2)专家提问 3-5分钟(业务考核)
(3)英语考核 3-5分钟
复试小组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须将每位考生的面试作答情况记录在《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记录表》上,并存档备查。
2. 各项考核内容及要求:
(1)综合素质考核
该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内容;以及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复试小组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2)业务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素质,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实践技能相关知识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业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80%。
(3)外国语考核
考察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外国语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外国语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20%。
二、复试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1. 业务考核成绩和外国语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复试成绩。复试结果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业务成绩×80%+外语考核成绩×20%)×50%。将根据学校各专业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专业排序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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