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3年博士招生复试方案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有关博士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命制本单位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实践能力考核试题。遴选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并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将根据研究生招生办公布的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复试开始前组织人员进一步审核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报考信息、学历学位证书等,以确认其复试资格。
一、具体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内容
1. 业务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业务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80%。
2. 外国语考核
考察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外国语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外国语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为20%。外语评分标准参考:优秀:85-95分;良好:75-84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
3. 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内容。复试小组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2)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方式
每位考生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将每位考生的面试作答情况记录在《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记录表》上,并存档备查。
面试内容:
(1) 自我介绍 5分钟左右
(2) 专家提问 5-10分钟左右
(3) 英语考核 3分钟左右
面试评分参考标准:
优秀:85-95分;良好:75-84分;合格:60-74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二、复试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1. 业务考核成绩和外国语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复试成绩。复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业务成绩×80%+外语考核成绩×20%)×50%。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医药学院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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