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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时间:2012-11-25

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关要求的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布置工作(1122日前

(一)学校部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各单位按照《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部署相关工作,保证各阶段的评聘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三)各单位在评议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申报条件。其中,中国洋大学晋升教授和副教授中的“45周岁以下者”指“196711及以后出生的人员”;“承担项目条件”中的“近3年来”指“2009121以来”,“近5年来”指“2007121以来”。

二、个人申报11228:00112924:00

(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处岗位评聘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211.64.142.71),按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填报相关信息(务必执行“提交”操作),生成及打印《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呈报表》(以下简称《呈报表》)、《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各一式2份,连同电子版及单位规定的其它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电子版命名方法为姓名加“申报表”或“一览表”,如“张三申报表”、“张三一览表”。个人提交的《呈报表》、《一览表》的内容应与系统中填报的信息一致。

(二)副高级人员申请晋升正高级和中级人员申请晋升副高级的,另需提供5项任现专业技术职务5年来的学术成果代表作原件及复印件。

《呈报表》、《一览表》中填报的工作情况及其业绩,须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5年来(截止时间为20121130取得或完成的(对博士毕业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满5年的,可以为近5年来取得或完成的),其中,申报教授、副教授的,填报的科研项目须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晋升教授和副教授申报条件 承担项目条件”条款所规定的范围。个人申报材料须严格按规定填报,对材料填报不实的申报人,将取消其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按《中国海洋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海大人字[2009]51号)进行处理。涉及保密的信息和材料,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三、单位汇总报送及公示(126日前

(一)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根据学校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年限及学历条件等,审查申请人申报资格,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系统中录入审查结果,生成并打印《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呈报表》、《一览表》纸质版各一式2份原件和电子版于123报送人事处。

(二)126日前,各单位须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集中公示,学校将上述《呈报表》、《一览表》在校园网集中公示。

四、学校审核及反馈(127日前

(一)人事处对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人事处向各单位反馈审核结果,返还审核后的材料;并将教授晋升推荐指标下达各院(系)。

(三)人事处向各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家评议委员会,下达晋升推荐指标,并提供参评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

五、学科评议(128-13日)

(一)各院(系)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委员会,根据学校反馈的审核结果和下达的推荐指标,对申请晋升教授、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评议,并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对申请晋升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采取个人述职、专家质询、投票表决的评议方式。

(二)各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家评议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进行评议。对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采取个人述职、专家质询、投票表决的评议方式。学校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六、报送评议结果和材料(1217日前

各单位将评议结果和如下材料于1217日前报人事处。

(一)2012年教授、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申请晋升教授人员的名单需排序。

(二)对于推荐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报送如下材料:

1、《呈报表》一式3份,对于推荐晋升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还需报送人事处返还且经单位签署评议意见的《呈报表》一式1份原件。

2、学术成果代表作原件或复印件一式3份,论文应包括期刊封面和目录。

3、《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同行专家综合评价表》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同本通知第二条规定。

4、《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同行专家评价材料封面信息表》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同本通知第二条规定。

(三)对于推荐晋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报送签署评议意见的《呈报表》纸质版一式1份原件。

(四)财务处开具的评审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交纳评审费,每人1500元,各单位汇总后需凭人事处开具的评审费交纳通知单到财务处交费)。

七、同行专家评价(2013114日前

对于推荐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学校聘请校外三位同行专家综合评价其学术成果代表作及其它申报材料。

八、下达晋升指标(118日前

学校向各单位反馈同行专家评价结果,并向各院(系)下达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指标。

九、院(系)评审(123日前

各院(系)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委员会根据学校反馈的结果和下达的晋升指标,对申请晋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送人事处。

十、学校评审(125日前

十一、人事处将评审结果及PPT汇报材料在校园网集中公示;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领导小组审议;发文公布评审结果(131日前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相关联系人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人事处联系方式。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程.pdf

附件2:晋升教授和副教授申报条件.doc

附件3: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术职务评聘业务申报条件.doc

附件4: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doc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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