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国际学生签证管理服务规定(修订)
发布时间:2020-10-20 信息来源:麻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简称外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国际旅行人员卫生保健中心《外籍人员境外体检结果验证要求》、教育部42号令、外50号文和学校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国际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国际学生签证管理服务细则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管理
学生事务部为指定专门机构归口管理我校来华国际学生的签证事务,制定来华国际学生签证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向来华国际学生进行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教育,提供学校管理制度、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代表学校依法配合驻外签证机关、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协助来华国际学生办理与来华学习有关停居留手续,并为来华国际学生提供出入境事务指导、咨询和服务。
二、住宿登记
1.根据外管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持各种签证来华或返华的外国学生,必须在到达中国后24小时内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取得合格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2.租住中国居民的房屋或寄宿在中国居民家中,必须向居住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报登记;在公安局批准的涉外酒店住宿,必须到酒店前台申报登记;居住到学校国际学生宿舍,必须到宿舍管理前台申报登记。
3.住宿地址变更,必须24小时内到新住宿地的辖区派出所进行住宿登记;换了新护照的学生,必须在取得新护照3日内,到国际学生宿舍管理登记前台或辖区派出所进行护照变更登记;持学习居留许可出境,返华后要在24小时内进行住宿登记。
4.如果没有登记并取得合格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将无法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延长签证等手续,公安机关还将依法对其进行非法居留处罚。居住在校外,租住地址和临时住宿登记的地址应为同一地址,否则签证可能会被拒签。
5.国际学生取得了新的学习居留许可或签证后,要24小时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学校宿舍管理前台进行登记。
三、签证办理规定和流程
1.居留许可:持X1签证入境的新生,在我校完成注册报到后,必须按时到学生事务部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网上登记预约手续,然后在预约的时间持材料到出入境管理局/移民局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2.x2签证延长:持X2签证入境的国际学生在报到时应办理签证登记及确认手续,持证人按照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在中国境内停留。X2签证延长限于学期内,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向学生事务部申请。一次X2签证离开中国出境后失效,再次入境需要重新申请签证。学习期限结束后,不予办理签证延长手续。
3.持学习居留许可继续学习的学生,完成注册报到后,应在签证到期前按时到学生事务部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网上预约手续。然后在预约时间持材料到出入境入境管理局/移民局办理居留许可延长手续。国际学生学习期限内需要校外(省外)实习,需要办理签证加注实习。
4.不满18岁的国际学生,办理居留许可除提供首次办理居留许可的材料外,还要提供经驻本国的中国大使馆认证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翻译成中文)和父亲或母亲的护照复印件。硕士以上学历生视具体情况办理非成年子女家属私人事务居留许可。办理家属私人事务居留许可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学习学院和管理学院有关部门同意方可办理。不予办理其他类别学生家属私人事务居留许可。
5.国际学生的外国人居留许可签证居留期限按学生类别以交纳学费时间为准。本科生以上或延期毕业的学历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开学报到时间完成注册报到,如果开学报到后两周内没有完成注册报到,不予办理签证手续。
6.持有居留许可的国际学生因事离开中国并打算回校继续学习或临时离华(包括到香港、澳门和台湾)旅游,不需要再办理入境签证。国际学生必须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返华,否则其签证将自动作废,需重新申请来华签证。如果学生在居留许可或签证到期后要继续在我校学习,需要提前到学院招生部报名并且完成注册报到手续,然后到学生事务部办理居留许可延期手续。
7.国际学生学习期满要转到市内其他学校或其他省市学校学习,需持录取通知书、有效护照和签证到学生事务部办理注销签证信息手续。持其他学校学习居留许可转入我校学习者,必须在开具转学证明或离校证明60天内办理签证变更手续。在青岛院校学习的国际学生必须在原学校注销企业通系统签证信息手续,语言进修生继续学习需要按出入境管理局要求提供出勤证明和成绩证明等文件,否则无法办理签证手续,持居留许可证件,延期时不需要重新进行身体检查。
8.由本人原因造成护照、签证和居留许可过期,需由学生本人持学校证明去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移民局办理问询和处罚等有关手续。如果学生护照丢失,先要到丢失地派出所报案,持有关证明材料,去青岛出入境管理局/移民局外管科办理有关补办护照和签证手续。
9.办理了学习居留许可,学期中途退学或休学的国际学生,签证有效期在一个月以上,必须注销学习居留许可,方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学习居留许可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持证人须在居留许可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10日内到迁出地或迁入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移民局办理变更手续。居留许可有效期只能签发到护照的有效期前6个月,护照有效期短于学习期限,学生必须提前更换新护照,否则,无法办理居留许可延长手续。学生更换了新护照必须在护照签发日后60日内办理变更居留许可手续,超过了变更时间,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0. 青岛市出入境管理局/移民局签证受理的工作日内,除特殊情况外,不办理学生居留许可证件受理回执单加盖公章手续。学生需要特殊延长签证日期,要填写《国际学生特殊签证延长申请表》,经在读学院和学院相关部门批准同意。
11.国际学生除持有驻外签证机关签发的学习类签证(X1字、X2字签证)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学校不予为其办理入学和签证手续。
四、合法证件及相关法律责任
1.护照是国际学生在中国居留的合法证件,外出或旅游时应随身携带,并注意妥善保管,以免丢失。根据外管法,各种签证、证件不得涂改、损坏,违者将受到处罚。国际学生在中国停留期间应经常检查护照、签证的有效期,以免造成非法居留。如遇到情况不明确时,应主动到学校有关部门咨询。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3.对于签证过期造成非法居留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将会依照有关法律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4.国际学生非法就业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公安机关可以遣返出境,被遣返出境人员,自被遣返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外国人被遣送出境所需的费用由本人承担。本人无力承担的,属于非法就业的,由非法聘用的单位、个人承担;属于其他情形的,由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提供保证措施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国际学生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6、其他法律责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
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规定。
五、身体检查
1. 国际学生(18周岁以上)入学时应当按照中国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到中国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确认手续或者进行体检。经体检确认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国际学生身体检查或本国身体检查记录材料认证需要关注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人员卫生保健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不预约将无法办理体检或认证事宜。
3.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人员卫生保健中心是青岛市法定的为外国人办理体检及确认手续的专门机构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85号,联系电话:80887797
体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
六、签证管理服务机构
1.青岛市出入境管理局/移民局是青岛市负责办理外国人签证手续的法定机构。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72号
2.中国海洋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部是学院具体帮助国际学生办理有关签证手续的部门。
办公地址:学生事务部707/综合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66786581 66786503
签证的具体规定、收费及解释以青岛出入境管理局/移民局的有关规定为准。
3.以上规定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条例》和国家卫生检疫部门的有关规定整理而成,如有冲突,以有关法律规定为准。
七、本签证服务管理规定解释权归中国海洋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部。
八、本签证管理服务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海洋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