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海大就业字〔2014〕7号)(附件1)的规定,现就统计2021届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与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的2021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
(一)签约到西藏或新疆的毕业生;
(二)签约到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的毕业生;
(三)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和重庆市的艰苦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
(四)到非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级)就业的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优秀,能够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曾获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者优先。
三、注意事项
1.关于艰苦地区的划分请参照《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人社部〔2006〕61号)(附件2);
3.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好2021届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附件3),于9月6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chifengjiao@ouc.edu.cn;
4.请每位申报人员撰写6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内容主要为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初心、感想与未来工作计划等等,材料撰写可参考2020年校报登载的赴基层和西部就业学生专题报道(附件4)。文字材料请于9月6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chifengjiao@ouc.edu.cn;
附件1:海大就业字〔2014〕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pdf
附件2:人社部〔2006〕61号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doc
附件3:2021届第二批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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