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为例,采用扎根理论构建府际合作的实现机制,为探索中国语境下避害型府际合作的规律提供新的路径。研究发现:中央纵向权力介入与地方横向协调间的策略性互动构成了避害型府际合作从提出到实施全过程的主轴。中央的任务压力与地方的合作成本分别作为正向和反向驱动因素,二者的差值决定了地方政府的合作意愿。中央过程压力与地方合作行动间的策略性互动在合作推动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依据二者强弱匹配的关系可以将避害型府际合作的生成模式分为自主探索型、应景响应型、压力回应型、命令指派型和直接组织型。在流域治理、空气污染治理等领域的府际合作中,中央政府既要适时施加任务压力和过程压力,也要根据地方政府合作意愿的强度及合作行动的积极性,将纵向权力介入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关键词:地方政府合作;“避害型”府际合作;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扎根理论;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5BZZ051);
DOI:10.16149/j.cnki.23-1523.20200812.001
专辑:经济与管理; 理工B(化学化工冶金环境矿业); 政治军事与法律
专题: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 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
分类号:X51;D630
原文载于:李辉,黄雅卓,徐美宵,周颖.“避害型”府际合作何以可能?——基于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扎根理论研究[J].公共管理学报,2020,17(04):53-61+10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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