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规章制度
活动风采
就业工作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国海洋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迟凤姣 发布时间:2019-11-20 浏览次数:558


本科毕业班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19〕14号)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20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毕业生总数的15%。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大学生行为规范,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3.积极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4.在学业学术、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较好表现;

5.积极参加体育运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6.学生在校期间素质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一般)及以上;

7.本科生在校期间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8.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各科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名列全班前25%。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学院(中心)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19〕14号)的相关程序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登录 “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提交申请。

四、其他说明

1.名额分配

班级

比例人数

2016级公共事业管理

6

2016级政治学与行政学

6

2016级行政管理

7+1*(*为支教计划人数)

2.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中心)于2019年1127日前确定班级推荐名单并按要求在班级进行公示,拟推荐同学在11月27日前须在学工在线中提交申请(填写要求见附件),班级和学院将逐级审核

3.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称号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前提条件,请各班注意审查条件

4.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不占用所在学院名额,但须经过个人学生在线申请、班级和学院统一逐级审核公示后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规范.docx

友情链接   教务处  |   研究生院  |   文科处  |   人事处  |   国际交流处  |   财务处

学院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
邮政编码:266100
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我们官方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官方微信公众号

学院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
邮政编码:266100
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