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0日,国管学院学术沙龙第六期成功举办。李辉教授作了题为“‘合作之窗’何以开启?‘避害型’府际合作生成逻辑的质性研究—以京津翼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为例”的学术讲座。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孙凯教授主持了讲座,国际处处长宋文红、学院郭培清、王刚、王印红、吴宾、姜秀敏、弓联兵、张一、杨洋、耿爱生、王海燕、国晓光、毛万磊、张泉、陈霞等老师以及院系的部分本科生、硕士生参加了此次学术沙龙。
学术讲座以“多源流”理论为分析框架,以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中的“合作之窗”的开启为案例,探讨避害型府际合作的动力源流与生成逻辑。学术讲座的核心内容主要包含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理论框架与研究设计、“合作之窗”开启模式、“避害型”府际合作生成逻辑四个部分。
第一,在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部分。基于现有的文献综述,李辉教授认为现有文献研究沿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条路径展开。随着区域公共事务跨界性和复杂性特征的凸显,“避害型”府际政府成为一种新的合作形式。“避害型”府际合作的逻辑和特征是文章研究的核心问题。
第二,在理论框架与研究设计。李辉教授认为府际合作可以运用金登的多源流理论分析框架,文章选取10个案例来呈现多种府际合作方式进入决策议程的过程。在这一部分,李辉教授阐释了问题流、政治流、政策流的要素表征与资料来源以及研究效度问题。
第三,在“合作之窗”开启模式部分。这一部分李辉教授集中概括和论述了“问题流”主导的开启模式、“政治流”主导的开启模式、“政策流”主导的开启模式的发生阶段、合作开启过程、内在逻辑以及主要特征。
第四,在“避害型”府际合作生成逻辑部分。这一部分李辉教授探讨了“避害型”府际合作生成逻辑的四个特征。一是,“避害型”府际合作开启过程中三种源流并不需要同时汇集;二是,三种源流在组合方式、汇合时机与互动机制等方面表现出多样性特点和阶段性特征;三是,三种“合作之窗”开启模式间遵循一定的时间顺序,表现出逐层递进的逻辑特征;四是,三种源流在“合作之窗”开启的过程中发挥的效果也有所差异。
演讲结束后掌声热烈,在其后的互动环节中,在场的老师先后分别就各自感兴趣的一些问题与李辉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交流的核心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避害型”府际合作生成逻辑的独特性问题。文章把府际合作分为“趋利型”府际合作与“避害型”府际合作。作为一种类型学划分,文章把重点放在“避害型”府际合作。但文章并没有对两个概念进行比较区分,没有更好的呈现“避害型”府际合作的特殊性。
2.多源流理论分析框架的适用性问题。金登多源流理论分析框架的分析对象是政治议程,其最后的汇流点是企业家。企业家是最核心的一个变量,而文章并没有对企业家进行探讨。文章在不修正或者调整理论框架的情况下,用多源流理论框架分析中国地方政府府际合作问题,其适用性问题需要考量。
3.研究的信度和效度问题。文章借助定性比较自制形成了“合作之窗”开启的源流分析。信度检验中有两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一是“合作之窗”开启的源流分析中各个指标的划分标准;二是如何处理基于主观判断的差异性和合理性问题。
4.政治流的位置和功能。文章用问题流、政策流和政治流的多元流理论分析框架研究中国地方府际合作问题,但在中国的具体实践场景中,政治流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主线。文章仅把政治流作为一种主导模式和生成逻辑的最后一环开启模式。建议文章进一步探讨政治流与中国实践的契合性问题。
5.“避害型”府际合作生成逻辑的解释力。中国地方政府府际合作目前也有学者从压力型体制角度进行阐述,相比较于压力型体制,“避害型”府际合作的成效是什么?
6.主题研究与概念界定。在主题研究方面,目前的文章主题可以提炼为“合作之窗模式”与“避害型”府际合作两个主题。关于文章的研究主题可以考虑更聚焦。在概念界定方面,“合作之窗”开启的判断标准?问题流与政治流的区分?避害型”府际合作与“趋利型”府际合作的差异性?关于论文核心概念的界定建议进一步展开。
李辉教授针对各位的建议和思考进行了回应,并与各位老师进行了互动交流。学术沙龙在愉快和不舍的气氛中结束。
通讯员: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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