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学习态度端正且成绩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我院现决定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习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课程且成绩合格,具体参评条件详见《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
三、工作流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14日前 | 各班根据《研究生学习奖学金参评基础学籍库》(附件2)核对学生参评信息,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评的学生,请4月14日17:00前向院研究生秘书报送信息。 |
4月20日前 | 1、各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学习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小组成员进行公示。 2、评定小组成员按照《水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奖学金评定细则》规定的平均学分绩计算方法对参评同学的成绩进行计算和排序,并对排序结果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 3、4月20日上午12:00前各班将《学习奖学金成绩汇总表》(附件3)以邮件的方式报送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
4月28日前 | 1、学院对成绩进行核对。 2、公布奖学金评定结果并公示5天。 |
5月9日前 | 1、5月5日至7日,拟获奖研究生需通过研究生系统进行学习奖学金申请; 2、5月5日至8日,导师登陆系统审核; 3、5月5日至9日,学院登陆系统审核。 注:申请及审核流程详见附件4 |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院联系。
联系方式:丁芊,82032973,dingqian@ouc.edu.cn。
水产学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