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2-2023学年全体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认定机构、标准、程序
1.认定机构
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导师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导师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充分考虑到不同学生群体,且人数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要在班级内公示。
2.认定标准
综合考虑学生家庭收入、支出、债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突发状况、学生消费等相关因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一)特殊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无法提供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学习生活费用的学生。
(二)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在读期间需要的学费和住宿费,但无法提供基本学习生活费用的学生。
(三)一般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在读期间需要的学费、住宿费和部分基本学习生活费等费用,但不足以满足基本学习生活需要的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为重点认定对象:
(一)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二)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残疾学生等中央下发的重点保障人群;
(三)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致使家庭财产损失严重者;
(四)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患重病,治疗费用高;
(五)家中劳动力少,经济负担沉重者;
(六)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
(七)其他原因导致无力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不按要求如实填报家庭经济状况或拒绝核查的;
(三)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符的过度消费或不当行为的。
3.认定程序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于每学年初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认定、结果公示、学校备案等环节。
(一)提前告知。学校通过多种途径、方式提前告知学生或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个人申请。拟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于每学年启动认定工作时,登陆学校学生综合管理系统,填写申请并提交自评困难等次,填写并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无需再次提交认定申请表。
(三)班级评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表,参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充分调查了解班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评议。评议结束初步确定班级认定结果,报学部、学院(中心)认定工作组审核。
(四)学部、各学院(中心)认定。学部、各学院(中心)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应与认定评议小组充分沟通后作出调整或更正。
(五)结果公示。学部、各学院(中心)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班级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部、各学院(中心)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六)学校备案。学生工作处负责汇总审核学部、各学院(中心)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部、学院(中心)认定工作组提出异议申请,认定工作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作出处理、给予答复;若学生对学部、学院(中心)认定工作组处理、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学生工作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作出处理、给予答复。
三、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已取消,改为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过程中,中央下发8类重点保障人群无需再提供证明,其他困难学生如已有证明材料的,学院可要求学生提供已有材料(如证件照片、复印件等),但原则上不需要学生就认定工作新开、增开任何证明。
2. 请各班级注意不要遗漏延期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工作要求
1. 提交时间:
非2022级学生:8月18日17:00前
2022级新生:9月18日17:00前
2. 提交材料:
①“学工在线”系统需完成审核提交;②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书面版,新生及新入库的老生一式一份(手写、打印或系统下载版均可),再次入库的家庭经济状况无变化的老生无需提交。申请表请签字后盖章提交学院。
联系人:韩旭 联系电话:0532-82032970
邮 箱:hanxu@ouc.edu.cn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doc
水产学院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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