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22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的通知》(青教工委〔2022〕1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学生(不含2021级)。
二、评选指标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学院可推荐4人参选,根据青岛市要求,推荐人选可向毕业年级学生相应倾斜。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学业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均在专业排名前20%(含20%),没有不及格科目。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组织参加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扶贫支教、社会公益、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成绩突出。
(五)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表率作用强,群众威信高,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四、评选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三)请有意向参评的同学于3月31日12:00前将附件2-3电子版提交至yangwenzhao@ouc.edu.cn,待学院审核无误后,将附件2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学校,纸质版提交时间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
联系人:杨文昭 电话:15689128137
水产学院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