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学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21级学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与指标
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依据山东省相关规定确定;各班级可参考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1人,根据学校通知,学院将择优推荐优秀学生2人、优秀学生干部1人到学校参评;可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指标数量根据学校已组织的答辩结果确定。
三、评选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三)规范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2、3、4);推荐退役复学学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请于3月19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杨文昭yangwenzhao@ouc.edu.cn(无需纸质版),电话82032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