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到实处,推动共青团改革举措在基层落地实施,着力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团支部开展2021年度团建领航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团建领航项目分为团支部“领航团建”、团支部“活力团建”2个类别。
1.“领航团建”项目,需根据参考范围(附件1)拟定项目内容,结合共青团改革要求具体举措,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通过立项研究、实施操作,产生具有可持续性和推广价值的项目成果。
2.“活力团建”项目,可从拟定的参考范围中选择申报,也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拟题目申报,要求围绕共青团改革、解决实际问题展开研究、实施操作,项目成果应具有针对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二、项目申报
有申报意向的团支部按要求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团建领航项目立项书》(附件2),鼓励联合申报。学院团委对团支部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和初审,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团建领航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3);于10月13日前将Word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shuichantuanwei@126.com。
学院将择优推荐报送1-2项领航团建项目、1-5项活力团建项目,校团委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立项情况。批准立项的团支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校团委将于2021年12月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2022年5月进行结题验收。
三、项目支持
校团委对确定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其中“领航团建”团支部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元/项,“活力团建”团支部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500元/项。项目经费使用由学院团委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项目中期审核、结项后由校团委统一报销,经费要确保用于本项目,报销标准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校团委将积极推荐项目成果参评有关评选评优活动,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宣传报道。对于成果优秀的项目进行持续支持,并在全校推广实施。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联系人:耿雪晨
联系电话:82032970
邮箱:gxc@ouc.edu.cn
附件:
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