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家奖学金是党和国家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者均是党和国家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效载体。学部、各学院(中心)要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应申请条件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评定范围、条件
(一)评定范围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评定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列班级(专业)前10%(含),无不及格科目;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综合测评排名列班级(专业)前10%(含);
(6)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范围和依据须一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列班级(专业)前35%(含);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列入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优先。
四、评定程序
1、所有符合国奖条件的学生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学院国奖答辩,所有符合励志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学院励志答辩。申请国奖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兼得。
2、各班经民主评议推选一名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同学直接进入推荐名单,可不参加学院答辩。经班级民主评议推选公示无异议后,各班形成《班级国奖、励志奖学金评选情况说明》,应包含评选程序(包括时间、地点等)、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公示情况、评选结果等。此报告为纸质版,由班主任老师签字后,9月22日中午12点前交至团委办公室。
3、参加答辩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水产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水产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给班级负责人。9月18日12点前,班级负责人汇总好表格信息,将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hanxu@ouc.edu.cn,纸质版由班主任老师签字后交至团委办公室。
4、答辩:请各位同学准备好答辩稿,严格控制好时间(国奖2分钟,励志1.5分钟)。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学院公示评审结果(5个工作日)。
6、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向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并在“学工在线”系统审核提交本单位推荐学生。
五、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在学校终审复核过程中,若出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条件不符、材料不规范,公示过程中有举报、质疑并经查实属实等问题,直接取消该申请人获奖资格,同时影响学院下一年度配额。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大、学生关注度高,各班级应从严要求、认真审核,努力树好学生典型,充分发挥获奖学生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从而达到以点带面,建设优良班风、院风的效果,进一步夯实我校优良学风。
联系人:韩旭
电话:82032970
邮箱:hanxu@ouc.edu.cn
附件1:水产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2:水产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水产学院
2021 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