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巩固提升学校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持续加强团支部建设,深化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全面总结一年来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促进共青团工作的发展和创新,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评选表彰2020年度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一)评议标准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二)评议等次
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6%以内(计算时,小数点后需舍去),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不设明确比例。
(三)评议流程
1.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团支部收齐相关材料后留存备查;
2.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团支部收齐相关材料后留存备查;
3.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经班主任及辅导员审阅后将结果上报学院团委,4月2日12:00前将附件1和附件2发送至gxc@ouc.edu.cn,其中提交附件2时,各团支部可在表格最后一列额外填写一名候补推荐的团员相关情况;
4.学院团委确定评议结果,经学院党委审核后,将评议结果报送校团委。
(一)“红旗团委”“共青团特色工作奖”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院级共青团组织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海大团字〔2018〕11号)进行评定。
(二)“红旗团支部”
1.评选条件
(1)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按期换届,支部委员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3)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2.评选要求
由学院团委从评定为本年度先进团支部且2020年团支部“对标定级”5星级的团支部中提名推荐,每个单位限推荐1个候选团支部,经学院党委审核后,将事迹材料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3.推荐流程
2020年团支部“对标定级”5星级的团支部可在申报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同时提出申请,于3月29日12:00前将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发送至yangwenzhao@ouc.edu.cn。
(三)“先进团支部”
1.评选条件
(1)同“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1)。
(2)同“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2)。
(3)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2.评选要求
由学院团委从2020年团支部“对标定级”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中评定。先进团支部数量应控制在团支部总数的10%以内(水产学院团委可推荐先进团支部数量为3个),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评定结果报送校团委。
3.推荐流程
2020年团支部“对标定级”4星级的团支部可自行申报,于3月29日12:00前将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发送至yangwenzhao@ouc.edu.cn。
(四)“雷锋团支部”
1.评选条件
(1)同“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1)。
(2)同“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2)。
(3)能够充分调动团员青年学习、践行雷锋精神的积极性,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有一项长期的(一年以上)以学雷锋为主题并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特色活动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和影响。
2.评选要求
由学院团委从2020年团支部“对标定级”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中提名推荐,每个单位限推荐1个候选团支部,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事迹材料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3.推荐流程
2020年团支部“对标定级”4星级的团支部可自行申报,于3月29日12:00前将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发送至yangwenzhao@ouc.edu.cn。
(五)“五四青年奖”
1.评选条件
(1)不满40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学校青年教职工及学生均可参评。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4)一般应获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2.评选要求
由学院团委提名推荐,每个单位推荐教职工、学生候选人各不超过1名,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事迹材料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3.推荐流程
有意向申报的青年学生,可于3月29日12:00前将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发送至gxc@ouc.edu.cn。
(六)“优秀团干部”
1.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2.评选要求
由学院团委评定,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评定结果报送校团委。优秀团干部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干部人数的10%以内(计算时,小数点后需舍去)。
3.评选流程
符合评选条件的团干部可提交申请,并于3月29日12:00之前将附件5《水产学院优秀团干部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由学院团委组织评定后择优推荐至校团委。
(七)“团的活动积极分子”
1.评选条件
(1)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1)。
(2)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团的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团的工作做出一定贡献。
2.评选要求
由学院团委评定,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评定结果报送校团委。团的活动积极分子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1%以内(计算时,小数点后需舍去)。
3.评选流程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可提交申请,并于3月29日12:00之前将附件6《水产学院团的活动积极分子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由学院团委组织评定后择优推荐至校团委。
(八)“先进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1.评选条件
(1)全体成员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2)青年志愿者活动制度化,能够立足校内、面向校外,长年坚持志愿者活动,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效果显著。
2.评选要求
由学院团委提名推荐,每个单位推荐候选团队不超过1个,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事迹材料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九)“杰出青年志愿者”
1.评选条件
(1)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1)。
(2)积极并长期参加暑期“三下乡”、大型赛会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学雷锋等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具有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影响力。
2.评选要求
由学院团委从本年度评定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中提名推荐,每个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人,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十)“优秀青年志愿者”
1.评选条件
(1)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1)。
(2)积极参加暑期“三下乡”、大型赛会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学雷锋等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服务他人,在活动中表现优秀,在同学中具有良好的青年志愿者形象。
2.评选要求
由学院团委评定,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评定结果报送校团委。优秀青年志愿者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1%以内(计算时,小数点后需舍去)。
3.评选流程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可提交申请,并于3月29日12:00之前将附件7《水产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由学院团委组织评定后择优推荐至校团委。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三、相关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各级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二)严格程序标准。学院团委要严格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加强审核把关,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天的集中公示。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其中“一、团员教育评议”“二、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中的(一)(五)(六)(七)(九)(十)项工作联系人:耿雪晨,电话:82032970,邮箱gxc@ouc.edu.cn。
其中“二、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中的(二)(三)(四)(八)项工作联系人:杨文昭,电话:82032970/66782916,邮箱yangwenzhao@ouc.edu.cn。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十一届“五四青年奖”推荐表.docx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第十六届“杰出青年志愿者”推荐表.docx
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