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2017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入学时人事档案已转入中国海洋大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参评条件
(一)具体参评条件详见《水产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7级)》(附件1)。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 评选学年内,累积离校时间超过150天者(不含因公请假和寒暑假);
2. 评选学年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 未按规定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者;
特别说明:尚有欠费的研究生(包含贷款金额不足以缴纳其所欠费用者)尽快缴费,学校将于9月23日再次与财务处核对欠费情况,对仍存在欠费情况的研究生,学校将直接取消其学业奖学金且名额不再递补。
4. 已办理休学且休学期为一年者;
5. 通过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联合培养者(已完成该项目且办理回校手续的除外);
6. 其他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的情况。
三、日程计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一 | 9月11日 | 参评人员核对参评名单(附件2) |
二 | 9月16日前 | 1、班级内形成学业奖学金成绩计算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评奖细则,进行公示及备案(公示结束后小组成员名单及评奖细则需提交至研究生秘书处); 2、成绩计算小组审查论文/专利申报材料,计算论文/专利得分及社会活动评分; 3、成绩计算小组核算总成绩并于班级内部公示成绩2天; 4、9月16日向研究生秘书报送《学业奖学金成绩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每位参评人员提交《水产学院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经导师签字认可的支撑材料(中文文章封皮、目录、首页,专利复印件,英文首页和检索页并标明影响因子)。 |
三 | 9月19日前 | 1、学院计算总成绩。 2、研究确定评奖名额及评定结果,并公示3天。 |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32-82032973,邮箱:dingqian@ouc.edu.cn。
水产学院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