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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和团员教育评议暨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杨文昭发布时间:2020-04-01浏览次数:1783

各团支部:

为持续加强团支部建设,深化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全面总结一年来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促进共青团工作的发展和创新,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评选表彰2019年度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支部达标升级

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活动的目的是规范团支部管理,健全考核制度,活跃团的基层工作,促进团的工作交流,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开创团的工作新局面。

(一)考核指标

1.组织团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

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3.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主法治教育,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团员和青年抵制不文明行为,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弘扬网上主旋律,正确对待、理性使用网络。

4.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定期开展主题团日,及时更新团员信息,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做好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及时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关怀帮扶困难团员;维护和执行团的纪律,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团员。

5.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表彰表扬先进;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发现、培养和推荐团员、青年中的优秀人才。

6.密切联系、服务青年,向青年有效传播党的主张,凝聚广大青年的智慧和力量,了解、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要求,关心团员和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体活动。

7.实事求是对团的建设、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情况。按照规定,向团员、青年通报团的工作情况,公开团内有关事务。

(二)考核等次

根据达标不同程度分为:先进团支部、合格团支部、不合格团支部三个等次。其中先进团支部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支部总数的10%以内,合格团支部、不合格团支部不设明确比例。

(三)考核办法

1.各团支部认真对照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指标,结合本支部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做出全面总结;

2.学院团委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各团支部介绍本支部的工作情况,提出自评等级;

3.学院团委确定评议结果,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评议结果报送校团委。

二、团员教育评议

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一)评议标准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二)评议等次

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6%以内,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不设明确比例。

(三)评议流程

1.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3.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经班主任及辅导员审阅后将结果上报院级团委(团总支);

4.学院团委确定评议结果,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评议结果报送校团委。

三、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一)红旗团支部

由学院团委从本年度先进团支部中提名推荐,每个单位限推荐1个候选团支部,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2000字内的事迹材料报校团委评定。

(二)雷锋团支部

1.评选条件

1)团支部组织健全,支部成员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2团支部成员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和影响;

2.评选办法

由学院团委提名推荐,每个单位限推荐1个候选团支部,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2000字内的事迹材料报校团委评定。

(三)五四青年奖

1.评选条件

1)不满40周岁(198051日以后出生)的我校青年教职工及学生均可参评。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4)一般应获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2.评选办法

由学院团委提名推荐,每个单位推荐教职工、学生候选人各不超过1名,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报校团委评定。

(四)“优秀团干部”

1.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4)原则上工作时间应满一年,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在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可不做强制要求。

2.评选办法

经过团支部评选推荐,学院团委确定评议结果,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评议结果报送校团委。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团干部人数的10%

(五)“团的活动积极分子”

1.评选条件

在团的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团的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2.评选办法

经过团支部评选推荐,学院团委确定评议结果,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评议结果报送校团委。团的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团员人数的1%

(六)先进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1.评选条件

1)全体成员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2)青年志愿者活动制度化。能够立足校内、面向校外,长年坚持志愿者活动,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效果显著。

2.评选办法

由院级团委(团总支)提名推荐,每个单位推荐候选团队不超过1个,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校团委评定。

(七)杰出青年志愿者

1.评选条件

全日制在校学生,积极并长期参加暑期三下乡、大型赛会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学雷锋等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具有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影响力。

2.评选办法

由学院团委提名推荐,每个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人,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报校团委评定。

(八)优秀青年志愿者

1.评选条件

全日制在校学生,积极参加暑期三下乡、大型赛会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学雷锋等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服务他人,在活动中表现优秀,在同学中具有良好的青年志愿者形象。

2.评选办法

经过团支部评选推荐,学院团委确定评议结果,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评议结果报送校团委。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1%

四、相关要求

各团支部于47日中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报学院团委:

1.中国海洋大学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附件1);

3.团员总结和团支部报告(2000字)(附件2);

4.红旗团支部、雷锋团支部、先进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候选集体事迹材料;五四青年奖、杰出青年志愿者推荐表(附件4-5)及事迹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联系人:耿雪晨  杨文昭

话:82032970    15689128137

箱:gxc@ouc.edu.cn    yangwenzhao@ouc.edu.cn

  

附件: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团员教育评议汇总表.xlsx

附件2:团员总结&团支部自评报告模板.doc

附件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团的活动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doc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十届“五四青年奖”推荐表.docx

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五届“杰出青年志愿者”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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