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资金将于10月1日到我校账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放名单信息核对
根据《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见表格),核对本单位续放名单信息。
姓名 | 年级 | 学生类型 | 院系 | 专业 |
任国志 | 2016 | 本科 | 水产学院 | 海洋资源与环境 |
李兴隆 | 2016 | 本科 | 水产学院 | 水产养殖学 |
邢雯雯 | 2016 | 本科 | 水产学院 | 水产养殖学 |
郑晶 | 2017 | 硕士 | 水产学院 | 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学 |
朱柏杉 | 2017 | 硕士 | 水产学院 | 水产养殖 |
张展雄 | 2017 | 硕士 | 水产学院 | 水产养殖 |
李庆 | 2017 | 硕士 | 水产学院 | 水生生物学 |
冉轲 | 2017 | 硕士 | 水产学院 | 渔业 |
赵艳杰 | 2017 | 硕士 | 水产学院 | 渔业 |
路玉松 | 2017 | 硕士 | 水产学院 | 渔业 |
冉大鹏 | 2018 | 本科 | 水产学院 | 水产养殖学 |
李建勋 | 2018 | 本科 | 水产学院 | 水产养殖学 |
张宗航 | 2018 | 博士 | 水产学院 | 渔业资源 |
二、统计停贷信息
以下各类情况的借款学生予以停贷处理。
1.自愿停贷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学生本人需提交《自愿停贷申请》(附件4,学生本人签字、摁手印)。
2.休学(含服义务兵役)、退学、出国、死亡、受到学校处分、达到三个学期不满12学分等情况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
3.以前已停贷,但仍在本次名单中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更正、予以停贷。
三、材料报送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班长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情况(是否进行续贷、是否存在停贷、是否遗漏)如实填写《xx级xx班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于8月30日17点前发送至邮箱(liutian@ouc.edu.cn)
联系人:刘甜
联系电话:82031807
附件2:xx级xx班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xlsx
水产学院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