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团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团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打造一批“特色支部”、“活力支部”,构建学院团组织的“微枢纽”,切实发挥团支部在服务工作大局、服务青年成长中的作用,学院团委将在全院组织开展团支部建设创新项目2019年度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水产学院本硕博各团支部
二、立项要求
可从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品牌活动、创新创业等方面选题,各支部要发挥支部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批符合实际、内容丰富、质量过硬、具有示范意义的团支部特色项目。
三、实施步骤
1.项目设计。各团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立项项目的活动方案,广泛征集指导教师和支部成员意见建议,依据实际情况设计适合本支部的立项活动方案。
2.项目申报。各团支部应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团建领航计划立项书》(附件1)并撰写活动方案于5月20日8:00前发送电子版至yangwenzhao@ouc.edu.cn。
3.立项评审。学院团委负责对各院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拟定于5月20日中午12:30组织立项答辩会,并公布最终立项结果。
4.项目实施。确定立项的团支部根据申报方案开展活动,团支书为第一责任人,指导、督促项目开展,各立项团支部要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学院团委,根据需要,立项项目可分期实施,结项时间为2020年4月。
5.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各团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填写提交项目结题表和相关成果(报告、图片等),学院团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组织开展中期经验交流会(2019.9)和验收答辩会(2020.3)。
四、经费支持
根据立项项目具体情况,申报预算给予校级“领航团建——团支部项目”(共2个)1000元的经费支持,校级“活力团建——团支部项目”(共1个)500元的经费支持,院级“创新团建——团支部项目”(2-3个)300元的经费支持,校级项目结项后统一报销,院级项目经费使用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同时,项目验收后,学院团委将对实现预期目标、效果突出的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对未能完成的项目进行通报。各团支部申报、开展团支部建设创新项目的情况,将作为参评校级“红旗团支部”的重要依据。
水产学院团委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