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2021年8月31日24:00个人申报截止。现将材料提交以及单位审核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请通知本单位申报人务必于2021年8月31日24:00系统关闭前完成提交操作,逾期将无法提交。填报的成果、项目等业绩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请通知成功申报的申报人向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的《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呈报表》(以下简称《呈报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和《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
2.《呈报表》的教学、科研等业绩中,所有数据来源为“个人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
(1)论文首页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等;
(2)著作、教材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等;
(3)奖励、专利的证书复印件等;
(4)教研、科研项目的立项书复印件等;
(5)承担教学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出版编辑、卫生技术、会计(审计)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各单位须妥善保存个人证明材料,以备单位审核、公示和学校查阅;如申报人需要,可于评审结束后返还。
二、单位审核及公示
1.审核专家审核
各单位指定审核专家对本单位申报人的申报表及纸质证明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附件1)进行审核,并帮助申报人提高申报材料质量。系统管理员可先从系统导出申报表电子版或打印提供给专家以方便审核。
请审核专家将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记录在《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审核意见反馈表》(附件2)中,并及时直接或通过单位反馈给申报人;系统管理员可在系统中将申报材料退回,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审核专家进行复核,无异议后申报人正式提交。
请审核专家将最终审核结果全面、准确地统计在《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审核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审核汇总表》)中,并于2021年9月10日前提交单位审议。
2.单位审议
各单位召开会议(教学科研单位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会议),审议《审核汇总表》中的专家审核结果,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复核,研究确定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其中,对申报教师系列教授和非教师系列的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并排序推荐。各单位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报条件严格把关,会议同时研究在个人申报、材料审核等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问题,并形成书面审议报告(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专家、形成的决议、特殊情况说明等)。
3.单位公示
各单位将进入后续评审程序的参评人相关材料以张贴、陈列等方式进行公示并处理公示期间的异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因保密工作等需要,不建议在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已妥善处理异议后按要求报送材料。
三、单位报送材料
1.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20日前向报送以下材料给人事处联系人(附件4)。
(1)单位审议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单位审议通过的《审核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呈报表》《一览表》纸质版各1份。其中,《呈报表》中“个人承诺”栏须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名;《呈报表》“单位审核意见”栏须明确填写“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一览表》表头须加盖单位公章,表尾须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名。
(4)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提交到单位的证明材料。
(5)单位不同意进入后续评审程序的申报人员材料无需提交。
2.各单位岗聘系统管理员须于2021年9月20日前在系统中准确录入每位参评教职工的单位审核意见并提交(管理员登陆系统—点击“角色切换”,选择“岗聘系统管理员”—点击“岗位评聘”—点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选择某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选择某参评教职工—点击“单位审核”进行审核操作)。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4。
附件:
2. 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审核意见反馈表(学院及专家用)
3. 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审核汇总表(提交学校)
人事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