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到中国海洋大学检查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作者:李华昌来源:华禹教育网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11-09-20 字号:

  本站讯 2010年1月和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教育部党组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并于2010年5月制定印发了《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以下简称“十不准”)。2011年9月20日,教育部专项检查组到中国海洋大学检查《规定》和《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

  专项检查组组长、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于鸿君阐述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指导思想、检查内容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三个方面部署了专项检查的有关事项,并对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是推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措施,是加强风险防范、规范权力运行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他指出,专项检查把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做到检查工作标准化、科学化;把上级考评、学校自查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力求做到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把自查自纠与监督整改相结合,力求做到检查工作务实、有成效。

    党委书记于志刚主持大会。他说,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准则》和“十不准”,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学校要按照专项检查组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通过检查,分析总结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听取检查组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和廉洁从政意识,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为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贵聚代表学校就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的自查情况作了全面的汇报。他说,学校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规定》、《准则》和“十不准”的贯彻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校逐步建立健全了反腐倡廉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惩防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学校认真贯彻《准则》和“十不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管理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学校通过以上举措,扎实推进《准则》和“十不准”的贯彻执行。

    大会还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十不准”情况进行了测评。学校党政领导吴德星、李耀臻、于宜法、张静、李巍然、闫菊,各院(系)院长(主任),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民主党派代表、教师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参加了大会。

    会后,教育部专项检查组成员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部分院系的负责人、民主党派成员代表和教师代表等进行了座谈,并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

文/图:李华昌

专项检查组组长于鸿君在大会上作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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