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9月25日上午9时备受岛城市民关注的“3·11”特大劫车杀人案(“宝马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开庭审理。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组织200余名本科生、研究生旁听了此案的审判。青岛市电视台对此次审理进行了现场直播。
法学院师生在今天的“宝马案”审理中参与了旁听,此举是法学专业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宝马案”于今年3月11日案发,7月11日告破,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此案在青岛市产生了巨大反响,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青岛市检察院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被告人李明君(又名李吉志)、张荣兴、高增江、吕君富依法提起公诉。市中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任群先亲自担任法院合议庭审判长,公诉方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立源担任本案的主诉检察官。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审理,四名被告中李明君、张荣兴、高增江均被宣告判处死刑,吕君富被宣告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四名被告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一同旁听的法学院阳露昭老师说:“这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机会。学习法律的学生应该从中学到更多的东西。”
法学院学生正在通过入庭前的检查。今天参加旁听的除了我校师生外,还有部分青岛海军潜艇学院的学员。旁听的青岛市民中有十余名市人大代表。
法庭的庄严是旁听者最直接的体会。作为法律后备人才的法学专业的学生,本次旁听的教育力量应该是持久和深刻的。
[案情介绍] 被告人李明君、张荣兴、高增江于2004年3月预谋在青岛抢劫车辆,3月9日下午4时,三被告人伙同吕君富携带手铐等作案工具,驾驶借用的挂烟台车牌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进入青岛,在市南区东海路附近伺机作案。次日晚10时,四被告人发现綦某独自驾驶白色宝马牌轿车在东海路上自西向东行驶,遂驾车尾随至东海路、海川路交叉路口附近,由李明君驾车故意撞击宝马轿车尾部。当綦某下车查看时,吕君富驾驶桑塔纳轿车先行逃离现场,另三人强行将綦某挟持到宝马车内,并采取恐吓、手铐铐手等手段,抢劫了这辆价值50万余元的宝马轿车及三星手机一部。3月11日凌晨4时,被告人李明君、张荣兴、高增江将綦某挟持至山东省栖霞市苏家店镇小蔡家村村南一平房内。因恐罪行败露,三人于13日晚10时,采用电话线勒颈等手段,将綦某杀害并抛尸于招远市一废弃矿井内。
作者 许方辉 摄影 许方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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