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2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10

各毕业班级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海大学字〔20224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一)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

1.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24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20年入学

2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

3评选条件: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优秀毕业生”除满足以上1-5的条件,原则上前三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前三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良好”及以上,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荣誉称号。

2.评选办法及程序

1)各班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级人数的15%),成员范围包含班委成员和非学生干部成员,小组名单要在班内公示。

2)符合条件均可提交申请,申请同学向班级提交证明材料,各班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海大学字〔202241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评选,确定班级推荐候选人并排序。

3)班级汇总推荐候选人情况,并填写《附件2.校级优秀毕业本科生候选人汇总表》(需排序);班级推荐候选人在学工系统申请“优秀毕业生”,并向班级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命名为: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4)班级于1214日前,将《附件2.校级优秀毕业本科生候选人汇总表》(需排序)、相关证明材料、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打包发送至邮箱oucmsetuanwei@163.com,压缩包命名为:班级-本科生优秀毕业生申请。

3.名额分配

1基准名额计算方法:以教务处提供2020年入学且目前仍在校学生名单基准进行计算学院本科生名额共10个,其中20材科班5个名额,20高分班5个名额。

2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不占用所在学院名额,但须经过个人申请、班级和学院统一逐级审核公示后报送。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2020年入学博士生、2021年入学硕士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

2.评选办法及程序

1)各班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级人数的15%),成员范围包含班委成员和非学生干部成员,小组名单要在班内公示。

2)符合条件均可提交申请,申请同学向班级提交证明材料,各班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进行评选,确定班级推荐候选人并排序。

3)班级汇总推荐候选人情况,并填写《附件3.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需排序);班级推荐候选人填写《附件4.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向班级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导师意见及后面内容先空着),命名为:姓名-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4)班级于1214日前,将《附件3.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需排序)、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打包发送至邮箱oucmsetuanwei@163.com,压缩包命名为:班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

3.名额分配

1基准名额计算方法:根据2024年预计毕业研究生数进行计算。

2)全日制研究生名额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名额之间不可打通使用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名额共16个,其中20博士班2个名额,21学硕班5个名额,21专硕班9个名额,学院无非全日制研究生名额。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并且必须按照【就业2023年第39号】《关于采集2024届预计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要求成功报送生源。

 2.评选比例: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总数的6%,各学历毕业生分别计算,学院本科生名额5个,研究生名额共8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1)各班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级人数的15%),成员范围包含班委成员和非学生干部成员,小组名单要在班内公示。

2)符合条件均可提交申请,申请同学向班级提交证明材料,附历年成绩表原件或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各班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试行)》进行评选,确定班级推荐候选人并排序。

3)班级汇总推荐候选人情况,并填写《附件5.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需排序)。

4)班级于1214日前将《附件5.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需排序)、证明材料、历年成绩表原件或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同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oucmsetuanwei@163.com

其他事项

 1.要严格审查学生填报的个人信息,确保真实规范。

 2.如获得荣誉称号学生出现未按时取得毕业资格以及有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行为的,将对荣誉称号予以撤销。学院将情况反馈学校,并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由学校退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取消其“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王祥宇,联系电话:66781322,电子邮箱:wangxiangyu@ouc.edu.cn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校级优秀毕业本科生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3.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4.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5.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附件6.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海大学字〔202241号)

附件7.《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

附件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试行)

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附件.zip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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