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9-06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1604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推免生推荐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组织本单位推免生推荐工作。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由学院党政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家教授、班主任等方面的代表组成。(以下简称推免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推荐类别与推荐条件

按照《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截止推免当年8月,申请普通推免生的学生前三年已修得的本专业总学分必须不少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准予毕业总学分的75%。

三、推荐名额

推免小组参照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确定各专业推荐名额。

四、推荐程序

(一)排名测算

学生平均学习成绩按照前三年平均学分绩进行计算。推免小组将各专业学生平均学习成绩与排名、素质测评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成绩测算方法如下:

1.计算课程范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选修课总计算学分原则上不超过规定的学分,如果遇到学分不可分割的情况,可以超出规定学分,但累计超出相应规定学分的课程只能是一门。在规定的总学分范围内,允许学生就高选择计算选修课的成绩。

2.重修课程的成绩取最高分计算。

3.有补考课程成绩的,取该课程最高成绩计算;推免当年可参加补考的课程,按照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计算;推免当年春季学期缓考课程不纳入计算课程范围。

4.交流生在交流学校取得的课程学分经认证后可转换为我校相应课程的学分。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后提交课程认证申请,经学院及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作为交流学习课程成绩及学分认证转换的依据。

5.非百分制课程分数认定:

五级制:优-90,良-80,中-70,合格-60,不合格-0

二级制:通过-85,不通过-0

(二)个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推免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未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者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查。推免小组对学生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其推荐资格。

(四)综合评定。推免小组组织相关专家、教授对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以学生平均学习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组成综合评定成绩,综合评定成绩满分100分。

)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按照综合评定结果,结合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和申请人个人意愿,初步确定各类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以综合评定成绩排序),普通推免生推免结果附推荐排名,原则上无并列及平行分。科技竞赛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由学院推免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审,排除各种学术不端情况。

)公示。学院将初步确定的各类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和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材料、教授推荐信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院党委反应。联系电话:66781322,电子邮箱zhaow@ouc.edu.cn。

)报送。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五、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因为出国、参加工作等理由,放弃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机会,有此类打算者,务必在提出推免申请时予以说明,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推免生个人负责。

六、如遇学校推免政策发生变化,本实施细则作相应修订。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并由推免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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