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各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2.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每位考生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通过了解申请人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研究经历,考核申请人外语听力、口语能力,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
三、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考试总成绩根据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综合考核考试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70%。
综合考核成绩公示方式:复试结束后,综合考核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四、综合考核安排
复试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核:
时间:5月27日上午8:30
地点:材料学院211会议室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均须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请参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于博士生复试的相关通知。考生在资格审核后领取复试考核表在指定位置签字,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笔试、面试及政审等的时间、地点: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时间:5月27日上午9:00-12:00
地点:材料学院211会议室
面试:5月27日下午14:30开始
地点:材料学院211会议室
五、复议制度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监察处、研究生院进行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校将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监察处电话:0532-66782733电子邮箱:jiancha@ouc.edu.cn
研招办电话:0532-66782080 电子邮箱:hdyzb@ouc.edu.cn
六、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1690,联系人:种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