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
鲁教高字〔2007〕2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推动全省高等学校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的内涵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建立一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就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学生为本,树立知识传授和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验教学观念,创建仪器设备先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实验教学环境,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建设一支满足现代实验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建立现代化的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为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提供示范经验,带动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十一五”期间,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分批建立10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力争建设20个左右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7年评审建立30个左右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形成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体系。
二、建设内容
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实验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验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的实验条件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使用效益。
(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验教学观念
学校教育理念和教学指导思想先进,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对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实验教学,从根本上改变实验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观念,充分认识并落实实验教学在学校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形成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统筹相互协调的管理机制。
(二)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
从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出发,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分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科学系统的实验教学体系,与理论教学既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实验教学内容与科研、工程、社会应用实践密切联系,形成良性互动,实现基础与前沿、经典与现代的有机结合。引入集成信息技术等现代技术,改造传统的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技术方法,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建立新型的适应学生能力培养、多元实验考核方法和实验教学模式,推进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
(三)先进的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模式和组织结构
学校重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制定相应的政策,采取有效的措施,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验教学工作。建设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教学、科研、技术兼容,核心骨干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实验教学团队。建立实验教学队伍知识、技术不断更新的科学有效的培养培训制度。形成一支由学术带头人或高水平教授负责,热爱实验教学,教育理念先进,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实验技术,勇于创新的实验教学队伍。
(四)先进的仪器设备配置思路和安全环境配置条件
仪器设备配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品质精良,组合优化,数量充足,满足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等现代实验教学的要求。实验室环境安全环保,符合国家规定,设计人性化,具备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条件,运行维护保障措施得力,适应开放管理和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
(五)先进的实验室建设模式和管理体制
依据学校和学科的特点,整合分散建设、分散管理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资源,建设面向多学科、多专业的实验教学中心。理顺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体制,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统筹安排、调配、使用实验教学资源和相关教育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六)先进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
建立网络化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网上辅助教学和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建立有利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学生能力的有效管理机制,创造学生自主实验、个性化学习的实验环境。建立实验教学的科学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积极改革创新。建立实验教学开放运行的政策、经费、人事等保障机制,完善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七)显著的实验教学效果
实验教学效果显著,成果丰富,受益面广,具有示范辐射效应。学生实验兴趣浓厚,积极主动,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实验创新成果丰富。
(八)鲜明的特色
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实际,积极创新,特色鲜明。
三、评审工作
(一)评审范围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工作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一般应是承担多学科、多专业实验教学任务的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学科大类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和学科综合实验中心,重点是受益面大、影响面宽的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以物理、化学、生物、力学、机械、电子、计算机、医学、经济管理、传媒、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等多个学科门类为主。
(二)申报要求
各普通高等学校要积极加强校、院两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将教学覆盖面广、形成规模化实验教学环境、具备网上开放教学与开放管理条件、具有高水平教授负责和优秀实验教学团队、教学效果突出的实验教学中心推荐上报。
(三)申报材料
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制成WORD(OFFICE2003版本)文件1个。
2.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其中应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设备与环境的全貌。视频文件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
3.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个PDF文件。
4.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包括特色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等。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分别制成不超过15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并将视频案例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5.典型自编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教材目录及所有教材制成1个PDF文件。
6.典型多媒体课件及其简介。课件要求可在浏览器环境播放,课件简介制成1个PDF文件。
7.其它材料。
以上1—7项制成CD-R(650M/720M)光盘,光盘数不超过2张。要求光盘中各项电子文件分目录存放。电子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_电子文件目录名_序号。学校代码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查询;实验教学中心类别代码为:物理1、化学2、生物3、电子4、力学5、机械6、计算机7、医学8、经济管理9、传媒10、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11;申报材料的1-7项电子文件目录名依次为:a、b、c、d、e、f、g;序号从1开始,第4、6项电子文件中的简介文件序号为0。例如:山东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第2个典型教学案例视频文件应命名为:10442_1_d_2.asf。
(三)申报时间
请各高校将《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光盘一份,于2007年6月1日前一并报我厅高教处,并上传到本校校园网(为便于查找,请在主页专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栏目)。各申报学校应保证实验教学中心网站开通运转,确保评审专家正常访问。
(五)评审方式
省教育厅根据不同学科、不同类型实验教学中心申报情况,组织专家通过集中网上审阅(含网上审看报送材料和访问实验教学中心网站)、评议、评审、学校答辩、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评审,省教育厅评审委员会确定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受理、组织评审和年度评审工作的具体部署由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
四、管理工作
通过省教育厅评审委员会确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网上公示后,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予以公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上网展示主要内容,承担相应的培训,宣传推广经验,扩大受益面,充分发挥其在全省高等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5年进行复审。其间,实行年度报告上网公布,并视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或抽查。对不合格者将取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
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做为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巩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果、建立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实验教学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实验内容和实验教学模式改革和创新,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高等学校根据本意见和学校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
附件:1.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略)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略)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