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者:侯路路发布时间:2022-01-07浏览次数:61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0175号)、《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加快推进高校实验室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1〕299号)与2022年全省学校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将启用“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各校区实验室所有实验用品(包括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普通试剂耗材、小型仪器设备等)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购买,所有实验用品采购报账需附系统中打印结账单才可报销。

各教学实验室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批,确保实验用品在购买、保管、使用及危废处置等环节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等“四无一保”规定,确保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各实验室可根据日常工作实践,针对不同商品类别(危险化学品、普通试剂耗材、小型设备),推荐长期合作、资质齐全、信誉及销售业绩良好的供货商至平台技术服务人员处,汇总后的供应商推荐情况将统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通知上线,保证实验室各项采购工作平稳进行。


附件: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使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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