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于2月25日召开了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对2022年全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水平,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现结合我校实际,将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工作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3月11日-4月25日,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1.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各类科研和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填写《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编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
2.各单位参照《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归档目录》(附件4),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归档工作,包括责任体系、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安全制度、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及其它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归档资料等,档案分类规范合理,便于查找。
(二)4月下旬,学校现场检查阶段。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单位本次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和工作档案完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三)5月-6月,迎接教育部现场检查阶段。
学校和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教育部专家组进校检查工作,具体检查的实验室由检查组现场抽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7月-8月,学校总结整改阶段。
学校对本轮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全面整改。
(五)9月-10月,迎接教育部“回头看”阶段。
学校和各单位认真检查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及整改后保持情况,确保每项问题都已落实整改,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绩迎接教育部“回头看”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崂山校区行远楼219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heng@ouc.edu.cn。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安全开展。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恒,66782253;袁宁,66781725。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
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4、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归档目录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学技术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