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资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中心):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提升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安排
1、10月16日-10月27日,各单位自查。
各学院(中心)按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查看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认真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请各单位于10月27日前将《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总结报告》(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liheng@ouc.edu.cn,纸质版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崂山校区行远楼221房间)。
2、10月28日-10月30日,学校现场检查。
学校组织专项检查组对照各单位提交的总结报告进行现场检查,逐一检查落实、督促整改。
各学院(中心)应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教学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 李恒 66782523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总结报告(模板).doc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