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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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06   动态浏览次数:305

为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实验室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的有关规定和海洋生物遗传学与育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则:

一、本实验室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仪器物品。欲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须提前获得实验室主任的批准,进入实验室后,务必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

二、实验室是工作人员进行科学研究和学习的场所,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环境。实验室内不得吸烟、饮食,不得从事与科研工作无关的活动。实验室内不为个人设立固定的工作位置,任何入室工作人员在研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清理实验室并撤离。本室卫生由入室工作人员通过轮流值日制度自行管理并由专职管理人员执行监督。

三、爱护实验室内一切仪器、设备,做到防尘、防潮、防震、防腐蚀。使用各类精密仪器设备须提前获得实验室主任的许可,并在专职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试验操作。使用完毕后须将仪器复位、清理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记录包括仪器工作状态、使用起止时限等内容。

四、实验室仪器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批。

五、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要登记建档,并由专人管理。实验废液、废渣等危险物品的处理要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制度进行,禁止随意丢弃。

六、严禁乱接电线、使用无牌电炉、超负荷用电等违章用电行为。

七、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关好水、电、门、窗。若烘箱、高压锅、加热器等电器需要连续通电,必须安排专人值班看守。

八、实验室已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基本的消防知识,并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九、实验室房、橱钥匙由实验室专职工作人员专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另配钥匙。

十、对违犯制度有关规定造成事故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十一、未尽事项参照实验室其他规章制度。

电话:0532-82032720 | Email:zgwang@ouc.edu.cn | 联系地址:青岛市鱼山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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