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升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实验室的科研竞争力,实验室将正式启动2016年度自主科研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室自主科研基金项目分为“自由探索性课题”与“目标导向性课题”两类,2016年度实验室自主科研基金计划资助4项,其中“自由探索性课题”和“目标导向性课题”原则上各2项。资助强度一般为10万元/项,特别优秀的经室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和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资助强度可酌情增加。
2、申请课题的研究内容须围绕重点实验室的四个研究方向开展:活性气体的生物地球化学过程及气候效应、有机生物地球化学过程及其对生态环境演变的响应、海水综合利用技术、环境友好型海洋功能材料与防护技术。
3、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及化学化工学院所有教师原则上均可申报,申报者不受年龄、有无国家级基金项目的限制(但申报课题内容不得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国家级课题相同)。“自由探索性课题”优先资助尚未获国家级各类项目资助的青年教师,原则上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获得一次该类资助。
4、2016年度“目标导向性课题”的优先资助领域如下:海洋中C2-C5非甲烷烃的生物地球化学过程研究;我国陆架海颗粒态有机碳时空分布的器测与卫星水色反演比较研究;海水淡化预处理用新型无机非金属有序功能化材料及其成膜技术的研究。
5、已获2014年度和2015年度中国海洋大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重点实验室自主科研基金)资助且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6、自主科研基金的起始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研究期限为2-3年,原则上项目开展之日起三年内应申请国家级科研项目。
7、有意申请者请填写《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自主科研基金申请书》,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于2015年8月10日前提交至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海化楼208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8、重点实验室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支持。评审结果将于8月下旬在重点实验室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学校审批立项。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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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rongpingzh@ouc.edu.cn
附件: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自主科研基金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