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实验室自主科研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5浏览次数:1549

 关于申报2012年度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自主科研基金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提升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各研究方向的科研水平,凝聚人才力量,促进实验室成员间的交叉融合,根据学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创新试点改革精神,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每年设立自主科研基金,针对学科前沿的热点问题开展探索性的自主选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自主科研基金实行“导向性”的原则。

资助项目的研究内容须符合重点实验室的四个方向(活性气体的生物地球化学过程及气候效应、有机生物地球化学过程及其对生态环境演变的响应、海水综合利用技术、环境友好型海洋功能材料与防护技术),2012年实验室优先支持对海洋观测传感器、南海生物地球化学研究领域的探索。

二、申报条件:

1、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及化学化工学院所有教师均可申报,申报者不受年龄、有无国家级基金项目的限制;

2、申报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和较强的研究基础,申报人提出的项目要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

3、已获20102011年中国海洋大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资助且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四、研究期限

起始时间为201241,研究期限为2-3年。

五、资助经费

重点实验室每年资助约3个自主科研基金,每个基金资助额度10万元左右。按中国海洋大学规定分两起拨款,第一期拨款总额应不低于预算总额的60%,当期拨款经费必须在当年使用完毕,结余经费年底收缴上交财政。

 

六、申报程序

1、申请人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将纸质版一式四份(至少一份原件)及电子版在2012326前报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海化楼208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2、重点实验室室务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支持。评审结果将于3月底在重点实验室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学校审批立项。

 

   联系人:张荣平

   联系电话:66782301

  E-mail: rongpingzh@ouc.edu.cn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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