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学业积分行动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发布者: 数学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7-09-29
浏览次数:709

学业积分行动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学业是大学生成长与发展的基石,学业发展对大学生的专业学习和未来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养成,对大学四年的学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学院开展了“学业积分”行动。

大一集体学习

一、参加范围

学院全体大一本科生。

二、组织形式

大一集体学习分为平时以学习小组为单位的“自主学习”和周日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学习”。

“自主学习”各学习小组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自行安排。

“集中学习”时间:每周日1530-17201830-2030

“集中学习”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

“集中学习”期间,学院安排助学公益岗的学生在单独的教室进行学业辅导答疑,各位同学也可在此教室进行学业方面的交流和讨论。

三、管理办法

“自主学习”的管理办法由各班自行制定,各班学期末将“自主学习”情况统计后,作为素质测评的一项重要依据。“集中学习”由学院团委统一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1.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两天向团委请假,否则视为缺勤。第二学期,受学业警示(包括学院学业警示)、平均学分绩排名后20%的学生(大一总排名)不得以社团活动为理由请假。

    2.请假获批的学生,需选择当周(或下周)周一至周五任意两晚在院楼学业帮扶教室522自习(自习时间630-900),并在相应值班人员处登记。

    3.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算一次缺勤。

    4.不能在教室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接电话,不得妨碍他人的学习、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5.辅导员助理和学生会负责监督和维持自习纪律并做好考勤记录,学生会工作人员监督做好考勤检查工作,于周一交至团委。

6.无故缺勤者,学院将在素质测评时,按照每次0.5分进行减分。情节严重者,学院通报批评并告之家长。

7.考勤结果每周三汇总一次,并向全院公布。

8.违反《数学科学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者,依据办法进行处理。

上课出勤情况考察和上网流量情况监督

一、考察范围

    学院全体大一本科生。

二、考察方式

学院将对大一学生进行上课出勤情况考察。主要针对学院专业课程进行考察,采取从任课老师处获取出勤情况和各班上报出勤情况等形式进行考察。

上网流量,由各班级上报,学院定期抽查。

三、管理办法

1.每月末,各班将统计好的上课出勤和上网流量情况交予辅导员助理,由辅导员助理统一上交学院团委,并由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2.各位同学及班委同学不得随意更改数据,务必保证数据真实性。

3.考勤结果每月初汇总,并向全院公布。

4.违反《数学科学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者,依据办法进行处理。

学业发展档案管理

一、管理范围

    学业警示学生(包括院级学业警示,即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低于60分)

二、管理形式

    学业警示学生根据个人选课情况,与团委商议讨论决定每周上自习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至少两次(不包括大一的集体自习),晚6:30-9:00,地点学院522房间

三、管理办法

    1.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算一次缺勤。

    2.不能在教室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接电话,不得妨碍他人的学习、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3.学业警示帮扶岗和助学公益岗同学负责监督和维持自习纪律并做好考勤记录,于周一交至团委。

4.无故缺勤者,学院将在素质测评时,按照每次0.5分进行减分。情节严重者,学院诫勉谈话并告之家长。

5.考勤结果每周三汇总一次,并向全院公布。

6.违反《数学科学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者,依据办法进行处理。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201636


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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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学业积分行动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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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室:

办 公 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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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积分行动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学业是大学生成长与发展的基石,学业发展对大学生的专业学习和未来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养成,对大学四年的学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学院开展了“学业积分”行动。

大一集体学习

一、参加范围

学院全体大一本科生。

二、组织形式

大一集体学习分为平时以学习小组为单位的“自主学习”和周日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学习”。

“自主学习”各学习小组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自行安排。

“集中学习”时间:每周日1530-17201830-2030

“集中学习”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

“集中学习”期间,学院安排助学公益岗的学生在单独的教室进行学业辅导答疑,各位同学也可在此教室进行学业方面的交流和讨论。

三、管理办法

“自主学习”的管理办法由各班自行制定,各班学期末将“自主学习”情况统计后,作为素质测评的一项重要依据。“集中学习”由学院团委统一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1.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两天向团委请假,否则视为缺勤。第二学期,受学业警示(包括学院学业警示)、平均学分绩排名后20%的学生(大一总排名)不得以社团活动为理由请假。

    2.请假获批的学生,需选择当周(或下周)周一至周五任意两晚在院楼学业帮扶教室522自习(自习时间630-900),并在相应值班人员处登记。

    3.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算一次缺勤。

    4.不能在教室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接电话,不得妨碍他人的学习、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5.辅导员助理和学生会负责监督和维持自习纪律并做好考勤记录,学生会工作人员监督做好考勤检查工作,于周一交至团委。

6.无故缺勤者,学院将在素质测评时,按照每次0.5分进行减分。情节严重者,学院通报批评并告之家长。

7.考勤结果每周三汇总一次,并向全院公布。

8.违反《数学科学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者,依据办法进行处理。

上课出勤情况考察和上网流量情况监督

一、考察范围

    学院全体大一本科生。

二、考察方式

学院将对大一学生进行上课出勤情况考察。主要针对学院专业课程进行考察,采取从任课老师处获取出勤情况和各班上报出勤情况等形式进行考察。

上网流量,由各班级上报,学院定期抽查。

三、管理办法

1.每月末,各班将统计好的上课出勤和上网流量情况交予辅导员助理,由辅导员助理统一上交学院团委,并由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2.各位同学及班委同学不得随意更改数据,务必保证数据真实性。

3.考勤结果每月初汇总,并向全院公布。

4.违反《数学科学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者,依据办法进行处理。

学业发展档案管理

一、管理范围

    学业警示学生(包括院级学业警示,即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低于60分)

二、管理形式

    学业警示学生根据个人选课情况,与团委商议讨论决定每周上自习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至少两次(不包括大一的集体自习),晚6:30-9:00,地点学院522房间

三、管理办法

    1.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算一次缺勤。

    2.不能在教室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接电话,不得妨碍他人的学习、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3.学业警示帮扶岗和助学公益岗同学负责监督和维持自习纪律并做好考勤记录,于周一交至团委。

4.无故缺勤者,学院将在素质测评时,按照每次0.5分进行减分。情节严重者,学院诫勉谈话并告之家长。

5.考勤结果每周三汇总一次,并向全院公布。

6.违反《数学科学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者,依据办法进行处理。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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