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精神,11月21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二支部组织党员在学院210会议室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党支部书记刘永祥介绍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主要议程和基本情况,择要宣读了《决定》的内容,指出《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充分反映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对于坚定“四个自信”,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各位党员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随后,支部党员围绕《决定》进行了严肃而热烈的交流和讨论。荆友奎教授指出,《决定》出现了很多新的提法,值得密切关注和认真领会,其中首次系统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十三大显著优势”,而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排在第一位,充分彰显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李艳霞教授认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论述,进一步明确了改革开放的方向,可以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张岳红、薛晓明、卞秀瑜、赵晶等老师也先后围绕《决定》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及其建设完善等内容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与会党员一致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大家纷纷表示,必须始终坚持听党话、跟党走的理想信念,保持锐意进取的决心和信心,将《决定》内容和会议精神融入日常的思政课教学之中,持久而深入地开展主题教育,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通讯员:刘希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