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团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计划性,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本科生2016级、2017级、2018级,研究生2017级、2018级入党积极分子;
2. 2019级部分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仅限本校应届升学和支教保研);
3. 确立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原则上应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
4. 党课结业、成绩合格的;
5.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班级、党支部中有较高群众威信;无违纪违规记录。
二、不同类别的学生发展对象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本科生发展对象
(1)二、三年级的学生上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以学工在线排名为准,下同),四年级的学生上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5%;对退役大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代表学校获得荣誉的高水平运动员,二、三年级的学生上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到班级前65%,四年级的学生上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到班级前80%。
(2)原则上学生各项素质测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测评结果为“优秀”者优先考虑。
(3)曾担任1年以上学生干部且表现优秀或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荣誉。
2.研究生发展对象
(1)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在我校培养考察一个学期以上。
(2)研究生阶段在主要学生组织或社团工作1年以上且表现优秀,或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本科期间多次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荣誉。
3.对政治素质好,为学院、学校及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赢得广泛赞誉,得到绝大多数师生信任的学生,若未达到关于成绩、荣誉的相关要求,由党支部提出申请并经学院党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可与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参与班级同学的投票推荐。
三、名额分配
1. 本科生党支部工作的开展多以团支部为基础,且入党积极分子数量较多,各基层团支部情况稍有差异,暂不分配固定名额。
2. 研究生各党支部名额如下:
2017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党支部:4个
20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党支部:4个
2018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12个
注:1、原则上名额分配如上,实际确定发展对象可能会根据推荐和谈话考察情况存在调整。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将在党、团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谈话,综合考虑民主推荐顺序及学院谈话情况,最终确定党员发展对象人选。
3、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高知识群体不占名额,但要符合评选程序。
4、2019级部分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仅限本校应届升学和支教保研)也可参与推选,推荐程序同其他研究生党支部推荐程序一致。
四、推荐程序
(一)本科生
在团支部进行。符合上述条件、经组织培养考察合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分子,由本人提出申请,团支部按得票多少进行推荐排序,填写《附件1:民主投票报告单》,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送党支部。
(二)研究生
在党支部进行。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推荐,按照不多于给定名额的2倍,将推荐名单填写到《附件1:民主投票报告单》。
五、材料提交
各支部对照通知中的评选条件,对符合条
件的入党积极分子逐一进行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准确无误后,以党支部为单位汇总,于9月27日(周五)下班前,将电子版《附件1:民主投票报告单》发至450033481@qq.com,纸质版《附件1:民主投票报告单》交至团委115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王飒
电 话:0532-66786029
法学院党委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