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
兼职辅导员:我院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2019级党支部书记:我院在读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兼职辅导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3、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良好的文化素养;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热爱辅导员工作,善于做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5、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身体健康;
6、在本科期间曾担任过或现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党支部书记: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具有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的能力和带领党支部及所在班级各项工作的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能联系群众,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不谋私利,廉洁奉公,不怕吃亏,具有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发扬民主,有全局意识,为人正派、心胸开阔,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听取各方意见,团结同志,充分调动同学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团结和谐、积极进取的氛围,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熟悉党建工作,有一定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中共正式党员。
三、工作职责
兼职辅导员: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
3、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精神境界。
4、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5、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引导学生勤奋学习、严谨治学、勇于创新。
6、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做好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工作。
7、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及时做好助学贷款和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的申报评定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并加强教育引导,努力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才。
8、配合班主任开展班级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班主任创建优良班风,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学生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张扬学生优良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9、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在学生中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应迅速赶赴现场,积极参与处理,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党支部书记: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班级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
2、了解掌握本支部同学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求把工作做深做细。
3、发动党员完成各项工作、学习等任务,并起模范、表率作用。
4、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作用。
5、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等相关工作。
四、选聘和任用
1、个人申请:填写《法学院兼职辅导员(含德育辅导员)、党支部书记申请表》,在8月20日前将电子版《附件1:兼职辅导员(含德辅)、2019级党支部书记申请表》、《附件2:兼职辅导员(含德辅)、2019级党支部书记申请汇总表》发送至wangsa@ouc.edu.cn。
2、资格审查:学院组成面试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答辩面试:每人2-3分钟自我陈述,2-3分钟提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人选并公示:结合现场表现,综合考虑确定推荐人选,公示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兼职辅导员工作期满后,学生工作处将统一发放工作经历证明。
5、聘期
兼职辅导员:原则上为一年。
党支部书记:原则上为三年。
五、工作考核
兼职辅导员:
被录用的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期间应合理安排学习与工作时间,在完成自身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将主要精力放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上,确保完成相应工作职责。学校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对兼职辅导员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对兼职辅导员按月进行考勤,完成工作量者,每月工作补贴8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
党支部书记:
严格以党章为遵循,按照学校、学院两级党委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规范开展支部工作,积极履职尽责,做好支部党建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争优创先。年终将进行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度将进行学校、学院两级“七一党内表彰”。
法学院党委
2019年8月17日
附件1:兼职辅导员(含德辅)、2019级党支部书记申请表.doc
附件2:兼职辅导员(含德辅)、2019级党支部书记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