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海之子宣传大使”开展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郭增乐发布时间:2018-11-21浏览次数:716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提升学校的地方影响力,学院拟继续选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海之子宣传大使”赴各地开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在校期间曾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主,曾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辅。学院拟组成2-3支队伍,共选聘5-8人,其中国奖学生不少于50%

二、选聘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熟悉国家和学校的学生资助、招生等相关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三、宣传形式(以下内容仅供选择)

1.开展送政策进高中活动。

在学校向国奖学生高中母校寄送国奖喜报的基础上,宣传大使在寒假期间,回到家乡的母校及其他重点高中,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组织观看《蓝色华章学弟学妹们介绍中国海洋大学的发展学科建设情况,引领更多有志于国家海洋事业的优秀学子报考海大

2.开展常态化宣传。

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创作宣传画、诗歌、歌曲、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中国海洋大学以及学生资助政策。

四、活动步骤

1.学院招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中的优秀代表担任宣传大使(鼓励跨学院组队省外生源优先),设计宣传活动计划方案11月26前将方案电子版报送学院

2.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和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将于12月中上旬开展宣传大使培训会,对政策宣讲进行培训,组织上年度优秀宣传大使介绍经验。培训会安排另行通知

3.学校为宣传大使发放聘书宣传资料和工作补贴,宣传大使在寒假期间开展工作;

4、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学院提交活动报告、个人感悟、相关照片(应包含活动典型场景,如与国奖喜报的合影等)、新闻报道等材料。学校将为宣传成效好宣传范围覆盖两个高中200人次以上(宣传大使申请认定0.5个创新创业学

五、报送时间

11月26提交宣传活动计划方案电子版(以团队为单位

联系人:李文慧 邮箱:liwenhui@ouc.edu.cn

联系电话:66781631

附件1:宣传活动团队申报表.doc

法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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