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在2016级、2017级全体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
研究生综合考评工作是各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请各2016级、2017级研究生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1)。
二、荣誉称号的评选
(一)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2016级、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的研究生填写《附件2: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
请各班级按照《附件3: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名额分配一览表》的名额分配情况及《附件4: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的规定,分配评选本单位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并根据评选结果填写《附件5: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
(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推荐
1、各班级总结2017-2018学年班级工作,撰写工作总结(1500-2000字);
2、符合申报条件的16、17级研究生班集体申报校级研究生优秀班集体,推荐班级须填写《附件6: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登记表》,学院将统一组织答辩。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有意申请2018年度山东省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公开答辩,按照答辩成绩排名以及2018年度山东省先进班集体的名额确定明年的推荐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一)各班上报《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时,要将班级中报名参评的所有同学按推荐顺序上报。
(二)各类评选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所有附件电子版以“班级+研究生荣誉称号”方式命名,于9月23日之前至499216462@qq.com;纸质版材料于9月25日11点前交至学院团委迟凤姣处。
1、《附件1:研究生综合考评表》电子版、纸质版(需导师签字);
2、《附件2: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3、《附件3: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名额分配一览表》
4、《附件4: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5、《附件5: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按推荐顺序排序);
6、《附件6: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
7、《班级工作总结》电子版
(三)学院将注意审核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如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将直接予以撤销,名额不予补充。
法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9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