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增乐发布时间:2018-08-31浏览次数:682

班级

为做好我校2018年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纸质材料

生源地贷款主要分为两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1)学生本人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信息:“高校名称”、“院系名称”等各个字段都要求填写全称,若有错误用签字笔在原表上修改;务必在《受理证明》右下角注明学生学号。若姓名、身份证号错误,学生本人可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修改。

2)学院收取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核对“院系名称”、“学号”等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在原表上修改。(贷款名单见附件,部分学生尚未办完手续不在附件名单中,手续完成后可提交受理证明。如学生学院错误请联系资助办或相关学院老师)

2.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材料收取及核对

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以及要求的不同,进行材料收取和信息核对。材料可能是受理证明,也可能是确认函或其他凭证。所有材料都需要看清学生姓名和贷款金额两个重要信息。学生如果没有任何凭证,可以网上截图并打印。

二、网上申请审批

9月2日前学生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

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块申请,注意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的“回执校验码“无”

三、注意事项

1、学院收取所有办理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对正在办理贷款暂时没有《受理证明》(确认函或其他凭证)等纸质材料的学生,也应在“学工在线”网上申请,待生源地贷款办理完毕后,尽快补交纸质材料。

2、已经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提前交纳学费和住宿费,12月份贷款到账后由学校统一处理,多退少补;已经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贷款到账后款项将返还至学生银行卡内。

3、《受理证明》请于9月3日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学院团委230房间。


联系人:赵中辰

联系电话:66781631

邮箱:zhaozhongchen@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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