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奖励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郭增乐发布时间:2018-08-24浏览次数:371

根据《海大就业字〔2014〕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现就奖励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工作毕业生的评选要求做以下说明:

一、统计范围:

与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的2018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

(一)签约到西藏或新疆的毕业生;

 (二)签约到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的毕业生;

(三)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和重庆市的艰苦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说明:艰苦地区的划分请参考人社部2006〕61号文

(四)到非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级)就业的毕业生。

二、具体要求:

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优秀,已经在20187月底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曾获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者优先。

三、请同学们认真查看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2018年7月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信息表(附件二)并于8月29日前以“姓名+专业+西部表彰”的邮件主题发至邮箱zhaochao5209@ouc.edu.cn学院将认真审核并上报学校,若符合条件将公示发文,并发放奖金。

四、联系人:赵超  053266781631

 附件下载.rar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