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大就业字〔2014〕7号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的意见》,现就奖励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工作毕业生的评选要求做以下说明:
一、统计范围:
与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的2018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
(一)签约到西藏或新疆的毕业生;
(二)签约到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的毕业生;
(三)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和重庆市的艰苦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说明:艰苦地区的划分请参考人社部〔2006〕61号文)
(四)到非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级)就业的毕业生。
二、具体要求:
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优秀,已经在2018年7月底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曾获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者优先。
四、联系人:赵超 05326678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