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14浏览次数:218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组织部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12月中旬起至明年6月,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分线上初赛、线上决赛、线下总决赛三个阶段,组织全省党员,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详见附件1)。为组织好这次活动,体现我校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能力水平,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这次学习竞赛活动,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把《通知》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根据《“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参赛指南》(附件2),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全体党员参与答题,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参与率和覆盖面,推动竞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每月21日前,请各支部将答题结果发至2296928495@qq.com,包括:

  1、党员答题得分截图,每张以党员姓名命名,以支部为单位打包。

  2、填写《附件3-2:“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登记表》电子版

二、组织学习培训。要把组织开展学习竞赛活动纳入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培训。要充分发挥各基层党组织作用,根据答题时间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学习,积极参与答题。

三、巩固平台建设。本次竞赛以“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此为契机,统筹做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系统中数据信息的更新维护,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e支部”等各子系统的使用工作。各党支部要将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和参与答题的内容及时上传到“e支部”系统。

 

附件1: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

附件2:“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参赛指南

附件3-2:“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登记表

 

法政学院党委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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